我国的地理概况
时间:2021-04-19点击:224
我国的地理概况

一、位置与疆域
我国位于北半球,亚洲的东部,太平洋的西岸我国疆域辽阔,陆地面积约九百
六十万平方公里,约占世界陆地面积的1\/15、亚洲陆地面积的1\/4,是亚洲面积最大的
国家,陆地面积居世界第三位。
我国领土最北端在黑龙江省漠河以北的黑龙江主航道中心线上,最南端在南海南
沙群岛的曾母暗沙,最东端在黑龙江与乌苏里江的主航道汇合处,最西端在新疆帕米
尔高原。
我国的陆疆,全长2万多公里,共有15个陆上邻国。东邻朝鲜,南接越南、老挝、
缅甸,西南与印度、不丹、锡金、尼泊尔接壤,西部与巴基斯坦、阿富汗、塔吉克斯
坦接界,西北是哈萨克斯坦、吉尔吉斯斯坦,北面为俄罗斯、蒙古。
我国的大陆海岸线,从中朝边界的鸭绿江口到中越边界的北仑河口,全长1.8万
公里。海上邻国有韩国、日本、菲律宾、印度尼西亚、马来西亚和文莱等。
我国的海域宽广,大陆的东面和东南面,濒临渤海、黄海、东海和南海,台湾东
临太平洋。我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12海里。辽东半岛和山东半岛所环抱的
渤海,雷州半岛和海南岛之间的琼州海峡是我国的内海。我国沿海岛屿众多,台湾岛、
海南岛和崇明岛是我国三大岛屿
二、行政区域
(一)行政区域划分
为了行使国家权力,管理国家事物,将全国领土按地理区域分为若干层次并设立
相应的行政机构,这就是行政区域。我国现在的行政区,基本上划为特别行政区、省
(自治区、直辖市)、地区(盟、自治州、地级市)、县(自治县、旗、自治旗、县级
市、其他)、乡(镇)。特别行政区2个,省级行政区32个(其中23个省、5个自治
区、4个直辖市)。自治区、自治州、自治县、自治旗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民族自治
地方,是祖国不可分离的部分。
(二)各省、市、自治区简称及行政中心(见表2-5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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