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

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(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)的规定
一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,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,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关予以免征。
二、个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台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;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,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。
三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,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虽超出规定限值,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。
此外,邮寄进出口物品进口税率共分四档
特别注意:邮寄物品超过限值的只能退运或者按照货物报关进口,因此需要特别注意

您的东西如果被海关扣留,无非以下原因
1、超出上述规定的税款,需要缴税,可以按照邮寄物品处理
2、超出规定的价值,需要按货物报关进口或者退运
3、货物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,只能退运或放弃。
如果是情况1,那么建议直接缴税,因为税款也不会太多,退运的话不值得
情况2,那么会麻烦一些,因为需要委托报关公司代理报关,而且有可能你进口的东西需要监管证件,这样会比较麻烦,税款有关税(看你货物的商品归类)和增值税(17%)。如果不想进境,那么只能将物品退运回卖家了情况3,只能退运了,没办法
具体关于运费和税款,要看你和卖家协商的结果了,这方面没有具体规定,但就国际贸易惯例看,一般卖家最多只负责运费和保险费(CIF),关税一般都是买家承担。如果退运,那也许你和卖家协商好,祝你好运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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